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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中,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可以在东道国开展业务的是()

经济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会计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中,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可以在东道国开展业务的是()。
  • A、分公司
  • B、联络办事处
  • C、母公司
  • D、子公司

  • 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中,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可以在东道国开展业务的是()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在法律上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是法人。联络办事处登记手续简单.联络办事处只能开展一些信息收集、联络客户、推销产品之类的活动,不能在东道国从事投资生产、接受信贷、谈判签约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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