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根据2012年度账户资料,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坏账准备期初余额5,期末余额10。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1080B、1160C、1180D、126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0+170-(150-100)-(50-10)=1080(万元)。坏账准备不涉及现金流量,不用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