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22400+1500)÷(1+3%)×3%-(3000+510)=-2813.88(元),即本月该个体商店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未抵减完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正确答案:B】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22400+1500)÷(1+3%)×3%-(3000+510)=-2813.88(元),即本月该个体商店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未抵减完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