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793.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793.1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并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因此,本题计入“进项税额转出”中的数额=100000÷(1+16%)×16%=13793.1(元)。调整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793.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7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