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1)确认的转让收入是1000万元
(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4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400)×10%=6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5万元
⑤房地产企业的加计扣除金额=(200+400)×20%=120(万元)
⑥准予扣除项目合计=200+400+60+55+120=835(万元)
(3)转让房地产时的增值额=1000-835=165(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65÷835×100%=19.76%
(5)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本题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