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税务师

该企业2015年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题干: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15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3)出租有形动产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4)2015年10月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6.1万元;(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年利率为5.8%);(8)实发工资54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均已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该企业2015年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 A、44
  • B、46
  • C、54
  • D、40

  • 该企业2015年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业务招待费支出×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0.5%=(8600+200)×0.5%=44(万元),应在税前扣除4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199458.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