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其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5%的比例计算限额扣除。除职工培训费用以外的其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200×2.5%=5(万元),职工培训费以外的其他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8-5=3(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28=7(万元)。(3)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200×2%=4(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4)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10=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则甲企业在申报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就上述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