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银行从业

甲和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1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2月20日付款,1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

甲和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1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2月20日付款,1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

甲和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1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2月20日付款,1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力付款,于是未按期履行合同。依据合同法的原理,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 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付部分货物
  •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对不安抗辩权的理解,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力付款,所以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18785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