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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2010年5月从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40000元另外,张小姐还获得某设计院的劳务报酬收入4

张小姐2010年5月从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40000元另外,张小姐还获得某设计院的劳务报酬收入4

张小姐2010年5月从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40000元。另外,张小姐还获得某设计院的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现在,张小姐有两种纳税方式:①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收入分别纳税;②两项所得合并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则在这两种方式中,节税的是( ),且可节税( )元。
  • A、①;5200
  • B、①;5240
  • C、②;5200
  • D、②;5240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方式①: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0000-2000)×25%-1375=812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共应纳税15725元;方式②:应纳税额=(40000+40000-2000)×35%-6375=20925(元)。可见,分开纳税可节税20925-15725=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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