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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较低级别的税法,

下列选项中,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较低级别的税法,

根据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8/11/7日注册税务师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92%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较低级别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的原则是()。
A.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参考答案:A,答错率:92%
试题解析:

[解析] 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当两部法律对同一事项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其特别规定效力可以高于一般规定效力。该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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