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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详细问题描述

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营改增”应税行为中无运输工具承运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目,请问交通运输都没有运输工具了,何来的承运?

答疑老师回复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举例帮助您理解

例如甲物流公司无自有运输工具,但是和乙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为甲物流公司。然后甲物流公司找丁车队负责向我国境外运输货物。这里的甲物流公司为承运人,乙企业为托运人,实际运输方为丁车队。对于甲物流公司而言,该运输方式就是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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