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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抵消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抵消

提问

抵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吧,怎么能不征得对方同意就抵销呢?

回复

如果是法定抵销,是通知即可,无需对方同意。

如果是约定抵销,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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