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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被派往中外合资的某连

2月被派往中外合资的某连

根据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9/11/17日注册税务师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48%
【分析解答题】中国公民苏某就职于国内大型咨询公司,2009年2月被派往中外合资的某连锁超市出任财务总监,三方约定由咨询公司每月支付苏某3000元,超市支付12000元,同时苏某每月应将超市支付的工资中的2000元作为派遣费用支付给咨询公司。
请根据所给资料,回复以下问题,并同时阐述相关政策。
(1) 咨询公司和超市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2) 苏某实际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并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错率:48%
试题解析:

试题答案:(1)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用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用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用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咨询公司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15%-125=225(元) 超市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12000-20002000)×20%-375=1225(元) (2) 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苏某实际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12000+30002000-2000)×20%-375=1825(元) 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1825-1225-225=375(元)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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