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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上市公司2008年6月1日按面值发行年利率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 000万元,每100元债券

A上市公司2008年6月1日按面值发行年利率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 000万元,每100元债券

A上市公司2008年6月1日按面值发行年利率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 000万元,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值的普通股90股。2009年A上市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 500万元,2009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 000万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则A上市公司2009年稀释每股收益为( )。
  • A、0.90元/股
  • B、0.67元/股
  • C、0.66元/股
  • D、0.91元/股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基本每股收益=4 500/5 000=0.9(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2 000×4%×(1-25%)=60(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 000/100×90=1 8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60÷1 800=0.03(元/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4 500+60)/(5 000+1 800)=0.6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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