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00:58 阅读:3582
帮我亲戚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如果一位老头和老太太共同生活了10多年,但是没有登记结婚。他们住的是农村的房子,是2007年老头买自家兄弟的房子,买房时有一张双方买卖的房契,有买卖双方及证人签字➕指纹,房契上买方只有老头的名字,没有老太太的名字。然后这个房子一直没去办理房产证,今年申请办理房产证时老头填的是儿子的名字资料,房产证现在还没下来。但是现在老太太拿到了这张2007年的房屋买卖房契,现在两人感情不和,想分开,老太太提出给她钱才走,否则就一直住着不走。那么想咨询一下您:1.如果分手,老太太要求分老头房产的一半,法律上认可吗? 2.如果这个房子是老头和老太太生活在一起以后买的房,但是老头出的钱,那她们分开时,如果老太太打官司,这个房子是否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老太太是否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3.老太太对于这个房子是否有居住权?老头是否有权让老太走? 4.两人同居以后种庄稼的收入和同居后添置的家具是否视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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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荷花

追寻的溪流

2026-04-04 20:00:58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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