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0:57 阅读:694
我有一个舅舅于2008年11月离婚,有一女儿,判给其母,离婚后双方达成协议,舅舅每年支付一定抚养费,但近期,前妻要求舅舅支付2008年的抚养费,而在离婚前(包括2008年及以前)我妹妹的两学期的全部学费和90%生活费都是我舅舅支付的,当谈起这些费用时,女方说不算,没证据!硬是要舅舅支付,而且要求连带支付2009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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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薄的跳跳糖

自然的荷花

2026-04-02 19:30:57

你舅舅支付了相关费用的话,应提供证据证明。他前妻要求支付2009年的抚养费不合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懵懂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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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0:57

    你舅舅支付了相关费用的话,应提供证据证明。他前妻要求支付2009年的抚养费不合理。

  • 飘逸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4-02 19:30:57

    要看你舅舅是否有证据证实是否已经支付过。连带支付2009年的抚养费,如不符合离婚判决确定的支付办法,可予以拒绝。

  • 可靠的香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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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0:57

    女方主张孩子的抚养费,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 能干的网络
    回复
    2026-04-02 19:30:57

    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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