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女友索要彩礼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6:59 阅读:9906
我于2007年9月,经媒人介绍认识现在的女朋友,很快我们就见了双方的父母,并在媒人和双方父母的见证下付给女友13000元现金作为彩礼(没有任何书面字据)。2008年初女友到外地打工至今未归,虽中间有电话联系,但女友对我的态度日益恶劣,经常逼迫我要我主动提出分手。在我们老家有种习俗,如果在婚前女方先提出分手,要退还彩礼给男方;但若是男方先提出分手,则女方不用退还彩礼。我现在想提出分手,结束与女友的关系,不知道能不能要回彩礼,如何要回? 我参考了论坛里其他的案例,有些担心。我女友经常更换工作地点和电话,我无法找到她,对于她的工作也不时很清楚,每次找她都是去她父母那里闹,她才打电话给我。如果我上诉,她再玩失踪怎么办?她未出嫁,她父母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佳回答

体贴的乌冬面

冷酷的百褶裙

2026-04-02 19:36:59

你有权要求退还彩礼。可以缺席审理的。一般只能要求本人退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虚心的飞鸟
    回复
    2026-04-02 19:36:59

    你有权要求退还彩礼。可以缺席审理的。一般只能要求本人退还。

  • 淡然的季节
    回复
    2026-04-02 19:36:59

    你有权起诉返还彩礼。

  • 香蕉牛排
    回复
    2026-04-02 19:36:59

    她玩失踪你也可以起诉的 她未出嫁(如果成年的)只能够她自己担责任

上一篇 如果被裁之日尚有8天年假未修,会有年假相关补偿吗

下一篇 2008年公司没有签合同昨天公司要和我签新的合同,我能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