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原因是什么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8:36 阅读:2434
**公司未注册,但其老板说送车给**,并给**转帐14万元,**以20多万元购一辆二手轿车,半年后两人散伙。**将其车以14万元转卖,后老板以职务侵占罪将其报案,警方也将人以职务侵占罪协助调查为由带走,后并通知家人。(买车时的发票是**自己买来填上的,抬头是以公司名义写的)那我想问,这是否能作为证据?那警方立案的原因又是什么?**不承认此罪,警方也无法获得更多证据证明此罪,那是否可以要求放人?

最佳回答

舒心的翅膀

害羞的彩虹

2026-04-06 16:58:36

你好!如公司没有注册,就谈不上职务侵占。你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冷酷的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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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58:36

    你好!如公司没有注册,就谈不上职务侵占。你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

  • 忧伤的跳跳糖
    回复
    2026-04-06 16:58:36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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