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店面我有转让权吗

司法 时间:2026-04-07 06:14:56 阅读:5314
我租了超市的两个柜台,签了一年的合同,租金每两个月交一次,有交押金但是生意非常不好,我想转让或解除合同。但是合同内容包括不的转让,不到一年解除合同要扣押金。不能转让又不想被扣押金,也没钱在交下一期的店租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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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大象

听话的刺猬

2026-04-07 06:14:56

你好! 商业经营肯定有风险,你不能依据经营风险而要求解除双方依法签定的合同。 建议你与该超市协商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炙热的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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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6:14:56

    你好!商业经营肯定有风险,你不能依据经营风险而要求解除双方依法签定的合同。建议你与该超市协商解决。

  • 英勇的眼睛
    回复
    2026-04-07 06:14:56

    经济合同一经合法签订,便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没有法定解除原因是不能随便提前终止的。你经营不好,不是法定原因。但你可以对方协商,请求提前解除。如果对方同意,那么你可以为此减少损失。关于合同押金,实际法律性质为质押金,对方不能直接占为己有,双方进行核算后若有节余,你是有权利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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