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用什么法律保护我自己呢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46:05 阅读:3273
我从2008年8月25日入职,一进公司就说好制度和工资,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过后1700元,但是没有书面证明,试用期为两个月,10月25日那天和公司签了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没人在现场.合同期为2年(包括试用期两个月),但是合同里面只有基本工资860,加班费什么之类都没有!现在试用期满了,但是跟我进来时说的却不一样,公司也承认当时是给1700,但是现在工资只给了1600,说公司改了制度,但我却没有收到公司改制度的任何书面通知.但发的工资却少了100元.然后再给我补了一份调资通知(基本工资1600)但我却没签收.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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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的羊

生动的画笔

2026-04-02 17:46:05

口头约定和你合同约定有矛盾,按书面合同为准。除非他们一直承认是1700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舒心的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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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6:05

    口头约定和你合同约定有矛盾,按书面合同为准。除非他们一直承认是1700

  • 美满的白猫
    回复
    2026-04-02 17:46:05

    接受公司的工资、与公司协商工资或者辞职3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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