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应判给谁,房子怎么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8:48 阅读:1674
我有一子,现在想跟老公离婚. 我们现居住的房子原先是我公公的,现已改成我儿子的名字了,我们没有其它的房子,我们一家和公公婆婆都住在这里.我现在有工作,收入和老公差不多,我们与儿子的感情也都差不多,但我有一套很小的房子(是婚前的)也有租金收入,可我的缺陷是我的娘家条件不是很好.请问应感情不和与老公离婚,那儿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如果判给我,那现住的房子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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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38:48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儿子未满10周岁,双方都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情况下,判决由男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这既是尊重传统也便于共同生活,当然法院可能多少还是受了点封建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但这在多数法院是现实,虽然法院可能不这么说。如果小孩判决归你,理论上讲儿子的房子应当由你为他管理,但考虑到房屋的来源和该房屋是男方全家唯一住处的现实,把他们全家赶出去的可能性不大,更何况即使离婚后父母仍然都是子女的监护人,由男方继续管理和使用可能更现实一些,法院不能不考虑社会效果而单纯地死搬法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轻松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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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8:48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儿子未满10周岁,双方都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情况下,判决由男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这既是尊重传统也便于共同生活,当然法院可能多少还是受了点封建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但这在多数法院是现实,虽然法院可能不这么说。如果小孩判决归你,理论上讲儿子的房子应当由你为他管理,但考虑到房屋的来源和该房屋是男方全家唯一住处的现实,把他们全家赶出去的可能性不大,更何况即使离婚后父母仍然都是子女的监护人,由男方继续管理和使用可能更现实一些,法院不能不考虑社会效果而单纯地死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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