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目前并没有办理房产证,当初做的公证对我们争取这房子的所有权有保护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30:31 阅读:1625
我于2006年买得一二手房。当时交易价格是24万,包括室内装修及家具电器在内。但这房子是2004年的经济适用房。按国家相关政策,经济适用房在5年以后才能上市买卖,当时房东因为急需用钱,我们也急需买房,所以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此房已卖给我们,但需在于2009年6月办理过户手续。但不曾料想,房东后因负债,其债权人要求以房子作为抵押。请问我们目前并没有办理房产证,当初做的公证对我们争取这房子的所有权有保护吗?债权人是否能将这房子作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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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洋葱

活泼的香氛

2026-04-02 20:30:31

因你还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故原房主可以将这房子进行抵押。建议将房产证原件先拿到自己手上,以避免原房主将该房抵押。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原房主与你先办个抵押登记。这样,万无一失。如满意,请按采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安静的小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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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0:31

    因你还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故原房主可以将这房子进行抵押。建议将房产证原件先拿到自己手上,以避免原房主将该房抵押。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原房主与你先办个抵押登记。这样,万无一失。如满意,请按采纳。

  • 受伤的小白菜
    回复
    2026-04-02 20:30:31

    建议抓紧起诉维权。可以电话免费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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