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1:54 阅读:4872
离婚时孩子归我,法院判对方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可他一直没支付。据法官说,抚养费得在一年内申请执行,过期不予支持。可一年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现已过了两个多月了,法院仍然没有回音,对方却因不想支付而常常故意找碴。我想问的是:抚养费是不是真的过了一年就不能通过法院要回来了?现在孩子才两岁,为了不被骚扰,我如果一直不到法院申请执行,直到孩子长大后再申请,还能不能要回几年来的这些抚养费? 另外,从种种迹象让我感觉,执行官好象受了贿赂而故意拖延或不予执行,如果真是这样,我该怎么办?谢谢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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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雨

苗条的棒棒糖

2026-04-02 18:41:54

你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有不少新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所以你应当在二年内申请执行,如不申请应当以有证据证明的适当方式主张权利,以达到中断时效的效果。申请了的部分不不存在过期了,二年申请一次也不算很麻烦的事。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如果一审法院逾期不执行,你可以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怡然的绿草
    回复
    2026-04-02 18:41:54

    你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有不少新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所以你应当在二年内申请执行,如不申请应当以有证据证明的适当方式主张权利,以达到中断时效的效果。申请了的部分不不存在过期了,二年申请一次也不算很麻烦的事。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如果一审法院逾期不执行,你可以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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