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有书面执行的材料,申请执行人同意延期执行.其中最后一句话违背了申请人的意愿,法院执行人员只是口头跟我们说明房屋不是被告人所有

司法 时间:2026-06-06 01:17:04 阅读:8353
法院是否应该有书面执行的材料,来证明房产不是被告人所有,民事裁定书是否就是书面资料,但上面没有说明房产的主人是谁,只是说明被告人暂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延期执行.其中最后一句话违背了申请人的意愿,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存在问题,所谓口说无评,法院执行人员只是口头跟我们说明房屋不是被告人所有,而是他爸爸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向法院讨个说法他们坚持说明执行已终结,不提供房屋主人的产权书面资料,因种种关系申请人又查不到此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请问申请该如何处理,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来争取自己的利益了?问题补充:如果向上一级执行局申诉需要哪些手续,费用是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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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熏的犀牛

苗条的天空

2026-06-06 01:17:04

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房产的产权调查。并与法官取得沟通。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高高的香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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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房产的产权调查。并与法官取得沟通。

  • 甜蜜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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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委托律师帮你查找相关财产线索。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我是无锡的律师。

  • 哭泣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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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否则你自己很难操作。

  • 忧郁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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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建议你委托律师去有关部门查询,满意按采纳

  • 友好的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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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委托律师去当地查房产即能解决你的问题。

  • 任性的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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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你可以请律师查产权资料的。

  • 忧郁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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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7:04

    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房产的产权调查。并与法官取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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