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36:13 阅读:7012
我于2007年9月9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来去浠水县人民医院治疗,在住院2个多月后,我的右手桡腕关节还是处于半脱位状态,我去了黄冈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但院方存在一些错误或缺陷,其医疗行为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专家组认为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对患者目前存在的右桡腕关节半脱位及活动功能欠佳之不良后果建议人民法院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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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冬瓜

高贵的钢铁侠

2026-04-02 17:36:13

医疗事故鉴定往往就是各稀泥。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但只要有过错,医院就要赔偿的。象这种情况,往往赔偿三分之一。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幸福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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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36:13

    医疗事故鉴定往往就是各稀泥。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但只要有过错,医院就要赔偿的。象这种情况,往往赔偿三分之一。

  • 老迟到的钻石
    回复
    2026-04-02 17:36:13

    医学会有如此结论,已足以你向医院索赔。法院基本上是应该有证据支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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