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及孩子是否可以亨受与村民同等待遇、参与村集体利益分配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7:02 阅读:2205
我原本是农业人口,因为读书户口迁出,毕业后户口挂靠在亲戚家,属城镇户口,但我是一名民办教师,我爱人是一名有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是农村户口,读书时户口迁出,毕业后一直与其父母亲居住在原村(父母亲是农业户口),我们在结婚后户口同时迁回原村并一直居住在该村,也参与村民选举等集体活动,小孩也在户口迁回后出生并入户。请问我们可以享受村集体利益分配(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等)吗?我们具备村民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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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57:02

如果是迁回农村(农业户口),具有村民资格。不过,你说的可能性不大。占事业编制的又是农村户口?可能吗?非转农?一般是不存在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还单身的老鼠
    回复
    2026-04-02 20:57:02

    如果是迁回农村(农业户口),具有村民资格。不过,你说的可能性不大。占事业编制的又是农村户口?可能吗?非转农?一般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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