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合同条款中的第一,三两条能否做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31:58 阅读:4741
现附合同书一份: 一,租赁时间自2007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止,共六年。如果期约未满中途搬迁,押金属甲方所有。 二,乙方租住甲方房屋租金为前三年6750元,后三年9000元,押金二万元。乙方共交给甲方二十万元整。乙方必须于每月1日前交清当月租金,每个月交3550至十八万元扣完为止。以后每个月9000元。逾期不交租就提前和甲方商量,如每逾期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三,乙方租住甲方房屋后每个月计算房租,乙方中途搬迁或不租房房租按当月计算,不够月也按月计算。 五,由于乙方属承包形式,在使用过程中涉法律,治安,偷窃,民事诉讼,经济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满如不续期的前提下,属乙方物资,财物,生活用品,厨房用品及厨房配套,均由乙方负责搬走。 十,乙方财产由乙方购买财产保险,否则乙方的财产蒙受意外损失,甲方一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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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白羊

幽默的柚子

2026-06-05 17:31:58

您好!依据合同第一款,乙方有此款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飘逸的电灯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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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7:31:58

    您好!依据合同第一款,乙方有此款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开朗的可乐
    回复
    2026-06-05 17:31:58

    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出现第一,三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 欢喜的大树
    回复
    2026-06-05 17:31:58

    您好!依据合同第一款,乙方有此款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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