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们结算了住院所有的费用,上面给我们结算了502天的治疗费用,这是何道理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0:03 阅读:7374
我母亲因患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于2006.02.08入住金乡县人民医院,等待北京安贞医院的尤斌大夫实施手术,当时有8名心脏病病人,我 母亲被安排在2006.02.18 上午8时,术前准备应在17日晚上。在17日下午2时准备手术的患者白细胞低,不能手术。将我母亲手术时间提前到2006.02.17.下午2时,术前准备非常仓促。匆匆忙忙推上手术台进行手术。术中给我母亲搭了 2支桥置换了二尖瓣生物瓣膜,下午6时许手术结束,被直接推到监护室。参加手术的所有人告诉我们手术非常成功。我们非常感谢他们,给北京安贞医院的尤斌明码标价的5000元手术费,17日晚10时,。2007.06.25那个医院在 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们结算了住院所有的费用,把剩余的钱款派他们医院的人送到我们家,上面给我们结算了502天的治疗费用,这是何道理? 我复印了我母亲的病历,医院只给印了病历首页.诊断用药.手术记录.监护室里用药记录.没有抢救记录和护理记录。

最佳回答

聪慧的菠萝

靓丽的百合

2026-04-02 19:30:03

仅凭后果难以确认是否医疗事故。 要维权,建议鉴定明确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如意的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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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0:03

    仅凭后果难以确认是否医疗事故。要维权,建议鉴定明确责任。

  • 美满的曲奇
    回复
    2026-04-02 19:30:03

    医院给你妈的材料基本合法。如果你们认为医院存在问题,你们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有过错,就应当对你妈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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