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6-06 03:32:13 阅读:6531
有一个人14岁的时候因病进医院,手术过程中出了问题,患者家属一直与院方协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院方要求患者找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后再协商。患者28岁时,拿到相关机构的医疗鉴定证书,鉴定为二级医疗事故。 此后,十多年,患者家属一直协商或诉讼方式在要求赔偿,但一直未果。请问现在患者已经40多岁了,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了?

最佳回答

狂野的柚子

舒心的火

2026-06-06 03:32:13

很奇怪你们维权的过程。你们也不能要求过高,否则事故都定了性,怎么还赔不了? 如果之间你们向医院索赔没有中断过,则未过诉讼时效。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文静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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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32:13

    很奇怪你们维权的过程。你们也不能要求过高,否则事故都定了性,怎么还赔不了?如果之间你们向医院索赔没有中断过,则未过诉讼时效。

  • 优秀的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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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32:13

    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法院对每一个案件是有审限的,不会拖这么久的,你不是已经诉讼了吗?法院没有判决结果吗?

  • 神勇的金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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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32:13

    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一直在向对方主张赔偿的话,诉讼时效还未经过。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暴躁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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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32:13

    如果:患者家属一直协商或诉讼方式在要求赔偿,那么就没有过时效

  • 忐忑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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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32:13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 俊秀的香水
    回复
    2026-06-06 03:32:13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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