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C有什么方法来维权呢

司法 时间:2026-08-23 06:38:22 阅读:8767
1、A和B是夫妻【两人已去世,留下2间物业『两间物业的房产证都是民国时期的‘沙纸’】 2、A原来有个儿子 C,之后A与B结婚后再生个儿子 D【那么在没有遗嘱情况下,C与D是否享有相同继承权】 3、现在问题是D持有着两间物业的房产证,并且将其中一间用来长期的出租,而另一间物业将其分割一半出来给D用来出租,而C只住在仅剩的一半物业上。【请问C有什么方法来维权呢】

最佳回答

甜美的背包

标致的冰淇淋

2026-08-23 06:38:22

需要了解(1)AB获得物业的时间是否属于结婚期间;(2)C与B之间是否构成抚养关系;(3)A与B去世的先后顺序等。然后才能确定CD分别的继承份额。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QQ:1041053968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无语的冰淇淋
    回复
    2026-08-23 06:38:22

    需要了解(1)AB获得物业的时间是否属于结婚期间;(2)C与B之间是否构成抚养关系;(3)A与B去世的先后顺序等。然后才能确定CD分别的继承份额。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QQ:1041053968

  • 沉默的台灯
    回复
    2026-08-23 06:38:22

    双方具有同等份额继承权,委托律师起诉,要求析产

上一篇 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下一篇 **能收回老百姓购买的事业单位的住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