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应获补偿金

司法 时间:2026-06-05 20:12:00 阅读:1988
我与公司签定两年的劳动合同,时间从2006年10月31日至2008年10月30日,合同到期前一周,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应该获得补偿金?如果是,那么补偿金是多少?谢谢!

最佳回答

乐观的导师

陶醉的世界

2026-06-05 20:12:00

您好!如果单位按照原来的劳动待遇与你续签合同你不签的话,单位是无需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不同意续签,是需要经济补偿的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粗心的店员
    回复
    2026-06-05 20:12:00

    您好!如果单位按照原来的劳动待遇与你续签合同你不签的话,单位是无需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不同意续签,是需要经济补偿的

  • 专一的硬币
    回复
    2026-06-05 20:12:00

    一样应当得到补偿,1个月工资每年

  • 动听的悟空
    回复
    2026-06-05 20:12:00

    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羞涩的抽屉
    回复
    2026-06-05 20:12:00

    可以,1个月工资。

  • 心灵美的方盒
    回复
    2026-06-05 20:12:00

    同意虞律师观点

  • 个性的老虎
    回复
    2026-06-05 20:12:00

    一个月工资

  • 勤恳的老师
    回复
    2026-06-05 20:12:00

    应该获得补偿金,补偿金是2个月工资。

上一篇 现在这房子还能要吗

下一篇 工地的工人请我去帮他拆除工地的临时住房,工地的包头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我俩都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