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居住属于分居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06:21:58 阅读:2610
为了孩子, 暂时不想离婚,但又不想天天看着他打电话给二奶,我想在外租房子和小孩有时出去住,有时回家住(是为了让小孩有个适应过程), 这样的行为属于分居吗?对我日后离婚有没有坏的影响?

最佳回答

欢喜的蜜粉

风趣的星星

2026-08-23 06:21:58

你可以现在收集他有二奶的证据,以后离婚可以要求补偿。 你们这样不应该算是分居。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单纯的导师
    回复
    2026-08-23 06:21:58

    你可以现在收集他有二奶的证据,以后离婚可以要求补偿。你们这样不应该算是分居。

  • 粗暴的小懒虫
    回复
    2026-08-23 06:21:58

    属于分居,分居两年以上成为法官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

  • 风中的枫叶
    回复
    2026-08-23 06:21:58

    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会影响离婚主动权。

  • 含糊的花瓣
    回复
    2026-08-23 06:21:58

    你们协议分居吗?如果他能当着你的面打电话给二奶,那这样的男人留他干嘛呢?离婚!!!女人,坚强一点。没有了他你的生活将会更美好。

  • 过时的白猫
    回复
    2026-08-23 06:21:58

    不能算分居对离婚坏影响?你所谓的坏影响是什么?

上一篇 我三年前买了一套旧楼

下一篇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报销医保用药,不是有法律规定只要是合理用药保险公司都因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