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10:17 阅读:6496
请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中:“符合规定重量水平移动和升降的范围内,起重机械的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起重机为特种设备。” 问:条例中所指“2m高度"是指: 1、工件的下端离地面的高度? 2、 指工件的上端离地面的高度? 3、指吊钩最高工作位置离地面的高度? 4、还是指最高极限位?

最佳回答

美丽的羊

贤惠的舞蹈

2026-04-06 20:10:17

具体案情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