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阳台与露台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03:05 阅读:5985
我的购买的期房(未交房) 购房合同上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中____x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1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合同注明为 1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但是因为我们的房子是错层阳台,我在4楼,在我的阳台上方是6楼的阳台,5楼此处无阳台 那么根据阳台与露台的解释: 露台是指利用房屋屋面或伸出屋面,四周有围护结构,可供正常使用的平台。阳台是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麻烦请律师解答一下几个问题 1)是否意味着我的房子实际上没有阳台,只有露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对阳台的定义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2)如果是的话,那么就是到时候交付的房子与合同中不符(合同写有阳台,但实际无阳台),能否算是设计更改未通知买方,能否要求退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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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的电灯胆

积极的天空

2026-04-04 20:03:05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话,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贤惠的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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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03:05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话,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 无私的太阳
    回复
    2026-04-04 20:03:05

    可以主张解除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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