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标的两次拍卖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01:00 阅读:7514
拍卖合同 杨树30亩大约800余棵树,80%现已长病坏死,经村申请林业局检疫部门检疫经县林业局批准70%树木砍伐,30%树尚在生长,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拍卖,公开招标,以投标金额到无投标者为止,投标金额最高峰16500元,村民甲方投标得中,现规定有关事项如下: 1. 从1997年3月22日起到五年止将剩余30%的树木砍伐掉,如林业部门不批准砍伐可推迟2-3年。 2. 树木权归买方所有,土地权归村委会所有,四至边界按林地使用执照为边,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鉴定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受法律保护。 这个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现在卖方又对这些树进行拍卖,买方该如何维护自己权利?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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妩媚的含羞草

辛勤的香水

2026-04-02 16:01:00

这属于有效合同。拍卖应当约定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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