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急,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4-07 01:21:26 阅读:3247
当时我妈妈半夜腹部疼痛难忍,急送医院。因为医院床位紧张,所以一直在急诊室观察,后来过了好几天一直没床位,我们打算转院去宁波,连床位都联系好了,但是余姚人民医院的医生说:“你妈妈这个病是小病,到了那里也和我们这里的医院的治疗是一样的,而且下午就有床位了”。现在妈妈已经走了,因为得的是胰腺癌,而人民医院一直说是胰腺炎,这算不算因为果于自信而造成的医疗过失呢?可不可以告这个医院?

最佳回答

从容的玉米

畅快的果汁

2026-04-07 01:21:26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体贴的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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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1:21:26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忧郁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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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1:21:26

    告是可以告,但医院的过失与死亡并无多大因果关系。所以建议还是算了。

  • 无聊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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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1:21:26

    可以告,但因为是癌症,医院的赔偿责任会比较小

  • 过时的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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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1:21:26

    要看医院在诊断上是否存在过错

  • 幽默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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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1:21:26

    首先对你母亲的不幸表示同情。问你几个问题,第一个医院凭什么说是胰腺炎???做的什么检查和治疗??住了几天?你母亲是胰头癌,还是胰体癌?这些都是赔偿的依据,不过除了退还医药费外,别的陪尝很少,建议你协商处理。。。。。。。。。。。。。。。。。。。。。。。。一个做了10年医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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