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上的电击伤能否成为我申诉的依据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44:12 阅读:2664
1996年7月21日因给人帮忙盖房,触电从房上摔下,造成高位截瘫。1999年2月起诉,2000年3月10日判决。由于当时交不起诉讼费,和被告封锁证据,使我无法取证,最后判决5万多元。按我当时伤残程度为五级,应陪付17万,因不能及时补交诉讼费,和无法取得触电的相应证据,法院以证据不足和诉讼费不足为由,不支持我所主张的17万元。可是在执行期间,一拖就是两年,最终连5万元也没有得到。连医院费用和其他只给了我3万,最终我得到只是住院费用。现在我的生活惨之又惨,苦之又苦,上有七十多的父母,下有上高中的女儿,因为我现在找到了触电证据,以上所述情况,我是否能再申诉?我的生活太难了,简直无法生活了。麻烦你们给我看一下这个证据,能否作为我申诉的依据。医院病例记载,医生诊断一,颈椎骨折并截瘫。二,胃壁挫伤。三,电击伤。病例上的电击伤能否成为证据?法院会不会采纳?拜托了,有劳你们帮我一下吧。谢谢。

最佳回答

传统的缘分

曾经的狗

2026-04-04 17:44:12

你可以那相关卷宗材料,到永生律师事务所找我,我看看所有卷宗材料。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眼睛大的海燕
    回复
    2026-04-04 17:44:12

    你可以那相关卷宗材料,到永生律师事务所找我,我看看所有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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