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请各位律师,请再帮助一下我吧,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6-06 03:28:01 阅读:4905
11月27日我曾提问:我弟媳自建卡到小孩出生一直在在四川成都武侯区妇幼保健院完成。但11月24日生下一男婴,右耳患有先天性小耳畸形,且左耳也未通过听力筛查。 现在我还想请教各位律师们,若保健院这种行为构不成医疗事故,那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呢?是否有法律依托呢?什么样的法律依托?且该院的律师已明确回复我们说院方无过失。 谢谢各位律师,真诚祝你们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陈涛

最佳回答

害怕的灯泡

缓慢的嚓茶

2026-06-06 03:28:01

请向医学专业人员了解是否可能构成医院事故,也可请律师咨询,若可能构成,则可以考虑起诉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负责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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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28:01

    请向医学专业人员了解是否可能构成医院事故,也可请律师咨询,若可能构成,则可以考虑起诉处理。

  • 花痴的小虾米
    回复
    2026-06-06 03:28:01

    应当在进行鉴定后确定。

  • 酷酷的美女
    回复
    2026-06-06 03:28:01

    申请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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