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09:07 阅读:9274
84年三兄弟以同比资金办厂,当时是集体企业,95年改制为股份制,三人各占20%股份,其余40%为企业股.98年时,由于无法合作,其中一人出来注册新公司,任法人.与原公司生产同样产品.当时达不成协议,原公司股权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其另外二人经营原公司至今.现二人又不能合作,三人决定分开.1:在这样情况下,从法律上说应采取什么方法分股,公司分立?股权转让?清算? 2:各方法的法律程序? 3:采取这些方法对第一个出来的人有什么不利因素.对其新注册的公司有影响吗?

最佳回答

贤惠的茉莉

贪玩的招牌

2026-04-04 20:09:07

1、若公司仍保留,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把另两个股东的股份转让给继续经营公司的人,公司由其经营。若都想要公司经营权,可以采取公司分立的形式,把原公司分成2个或3个,各自经营。若都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采取公司解散的方式。 2、处理的是原公司,对第一个出来的人没有太多影响 3、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诚心的小熊猫
    回复
    2026-04-04 20:09:07

    1、若公司仍保留,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把另两个股东的股份转让给继续经营公司的人,公司由其经营。若都想要公司经营权,可以采取公司分立的形式,把原公司分成2个或3个,各自经营。若都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采取公司解散的方式。2、处理的是原公司,对第一个出来的人没有太多影响3、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 虚拟的滑板
    回复
    2026-04-04 20:09:07

    决定留在原公司的人可协商受让另二人的股权。也可把公司清算注销。

上一篇 我应当负责任吗

下一篇 外企代表处员工离职赔偿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