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发的宣传单为什么会这样呢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29:51 阅读:3675
东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2008年4月发的《依法参加养老保险 加快构建和谐社保》的宣传单第五条中讲2007年度(缴费时段为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794元/月,如果是以60%算的,那么人均月工资是1323元/月,是东台2005年的人均月工资;2006年是1571元/月,2007年是1601元/月,2008年4月发的宣传单为什么会这样呢?那么如果是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也以1323元结算,怎么办?企业和劳动部门就按这个算给你,你会叫天叫地也没有啊!!!

最佳回答

明亮的篮球

柔弱的萝莉

2026-04-04 18:29:51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和你说的标准没有关系,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结算,2008年执行的标准是2281元/月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合适的紫菜
    回复
    2026-04-04 18:29:51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和你说的标准没有关系,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结算,2008年执行的标准是2281元/月

上一篇 请问我们怎样进行索赔索赔大概是多少

下一篇 银行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