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江阴北国镇一家印花厂(无证经营)共计欠我材料款18881.1元人民币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26:35 阅读:7044
我是做印花材料生意的,与江阴北国镇一家印花厂(无证经营)发生业务关系,厂长叫许国新。2008年6月29日我停止向许国新供货并且有其人签字的送货单,共计欠我材料款18881.1元人民币。我一直在向他要货款,但要到现在都没给,我想先封闭其厂,需要哪些条件?请给予回答。 谢谢!

最佳回答

单纯的微笑

着急的宝贝

2026-04-02 17:26:35

你必须先起诉到法院,然后申请法院去做财产保全,查封这个企业的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友好的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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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26:35

    你必须先起诉到法院,然后申请法院去做财产保全,查封这个企业的财产

  • 踏实的烤鸡
    回复
    2026-04-02 17:26:35

    可以通过诉讼,采取财产保全。

  • 英俊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4-02 17:26:35

    可保全,需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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