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我的劳动报酬并不与我签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3:04 阅读:2684
您好,我进公司工作后,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之前的我们的约定,减少我的劳动报酬并不与我签合同。无奈之下我辞职了。并向劳动局投诉,因为当时投诉的时候我只要求给付我,之前约定的工资,加班费,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我还应该要求哪些费用补给我呢?当时没向劳动局提出要求经济补偿,现在在劳动局结案前,可以提出吗?或是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劳动局有义务帮我向公司要求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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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的鼠标

超级的长颈鹿

2026-04-02 18:23:04

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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