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出租人一再加租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8:37 阅读:6093
从1986年开始,海军接待站,工商银行和房管局,以同福中路萃和里作为拆迁安置房出租给我们回迁户居住(当时回迁户是和房管局租房的),后来房管局收回了他们当时所划分出来的平方数后,将剩下的回迁户转给了海军接待站。现海军接待站对回迁户一再加租,并于2008年4月发出通知再次调整租金为15元/平方米,而且他们还说2009年的租金会加到20元/平方米,想请问这收费合理吗?海军可以有私产吗?他们可以自由定价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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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的小鸽子

贤惠的网络

2026-04-04 20:18:37

您好,对于公房租金价格,广州市政府有指导价,海军接待站不能任意涨价的。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您可以电话咨询广州市房管局。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陶醉的鱼
    回复
    2026-04-04 20:18:37

    您好,对于公房租金价格,广州市政府有指导价,海军接待站不能任意涨价的。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您可以电话咨询广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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