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有没有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6-05 23:30:45 阅读:6220
2008年11月1日,我母亲因肠梗阻住进滦南县医院外一科,院方采取灌肠和输液补充体能的方法保守治疗,5日下午,我母亲突然腹痛难忍,院方立即进行了手术。6日早上8时许,我母亲病情垂危,院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问题1、医生知道肠梗阻可能会引起肠破裂或其它脏器的感染而未采取手术而延误了病情。院方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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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然的星星

谨慎的柠檬

2026-06-05 23:30:45

院方有责任,建议及时封存病历材料,并聘请律师帮你们。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欣喜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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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3:30:45

    院方有责任,建议及时封存病历材料,并聘请律师帮你们。

  • 优秀的水池
    回复
    2026-06-05 23:30:45

    立即申请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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