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00:55 阅读:2363
张某与我同线跑客运,因我经营的好使张恼火,经常滋扰我们,10月17日14点张纠集七八个人来到我车前不由分说将我和妻子打伤,并扬言吞并我们的线路。我全身是伤,耳廓裂开缝一针,左侧第十肋骨被踢折,妻子头部血肿额部缝三针。

最佳回答

忐忑的寒风

舒适的八宝粥

2026-04-04 21:00:55

构成故意伤害(轻伤以上,建议鉴定)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不安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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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00:55

    构成故意伤害(轻伤以上,建议鉴定)

  • 清爽的乌龟
    回复
    2026-04-04 21:00:55

    涉嫌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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