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的签订

司法 时间:2026-08-23 09:57:48 阅读:2993
我是一家深圳公司的业务员,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是一份《加盟合同》,公司的意思就是,我们不属于公司的员工,只是“加盟商”!我们只是得到公司授权去签单。所以公司不给予员工任何福利,包括底薪(底薪为0)。但公司又必须要员工上下班打卡,并且周六加一个上午班。 这算是钻了法律空子吗?有解决办法吗?谢谢!!感激!!!!

最佳回答

虚拟的黑猫

文艺的老师

2026-08-23 09:57:48

将打卡单作为劳动关系的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清脆的皮带
    回复
    2026-08-23 09:57:48

    将打卡单作为劳动关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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