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以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违反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6 19:16:03 阅读:3022
我叫蓝勇伦。是2002年10月28日进入东莞市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的,中间曾经在(以下都是独立法人企业也能是分公司但都有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上班。 在今年9月1日起,因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的经营模式改变,把我从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调到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法人企业但法人代表都为同一人)上班。 因我今年的劳动合同是和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签的。我能否以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违反合同把我派遣到华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由要求和华美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给予我6年来平均工资的6个月作为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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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的草莓

正直的帆布鞋

2026-04-06 19:16:03

不属于派遣,在一个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间调动,你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并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当然,调动应经你本人同意,你不同意,你可拒绝调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超级的奇异果
    回复
    2026-04-06 19:16:03

    不属于派遣,在一个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间调动,你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并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当然,调动应经你本人同意,你不同意,你可拒绝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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