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21:33 阅读:8478
我弟19岁,没有读书了。他的一个哥们给该中学校园一女老师发了一些“骚扰短信”,女老师给她男朋友看了后,她男朋友异常生气,找人打了他一顿。后来他为了报复,找了不少社会青年压阵。并找到我弟,邀请他帮忙,我弟答允,并提供了一把小 *** ,他哥们用该小 *** 捅伤男老师,并逃到我弟家住宿了一晚,再由我弟送走至外地。现我弟及另外两人已被人揭发被关在派出所,他哥们却不知所踪,并且我弟被抓时身上还带有两盘“黄碟”,该中学教师还联名上书当地教育局要求严查此案。据消息说,我弟将会被判“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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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21:21:33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 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秩序,而本案中,指向的是特定的人,定罪错误,如果男老师达到轻伤以上,则有故意伤害罪的可能。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香蕉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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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21:33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 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秩序,而本案中,指向的是特定的人,定罪错误,如果男老师达到轻伤以上,则有故意伤害罪的可能。

  • 如意的鲜花
    回复
    2026-04-04 21:21:33

    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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