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贷款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29:36 阅读:343
2008年9月20日经过中介公司“上海顺驰房产”介绍,购买浦东的一处二手物业。签好购房合同,支付了中介费用后,由中介公司开始办理房屋贷款。我把所需要的资料全部提供给中介后,10月23日,中介告知需要支付2500元的贷款办理的代理费(正常需要的500元评估费用除外)。经过了解,我这样的条件,贷款条件完全满足,无须代理公司来特别报审贷款。 于是,我提出让中介退还所有贷款审批需要的资料,我自己寻找途径办理贷款。经过1周的交涉,10月30日,中介公司还是告知,贷款代理公司需要我支付500元的评估费用,以及相关的服务费100元(这个时候,我还没有去过银行签字办理贷款),才可以把资料给我。 尽管如此,我如果能够在明天(10月31日,中介告知)拿到资料,重新办理贷款,仍然有可能来不及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贷款流程。以至于影响过户,造成违约,需要支付房东违约金。 我的问题: 1,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什么权益受损?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2,假如贷款无法发放,造成违约,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避免? 3,30%的首付款,是不是可以在贷款审批好了之后,在办理过户的当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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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手套

动听的雨

2026-04-02 20:29:36

这是合同问题,相关的权利义务由双方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先把事情顺利办下来,防止造成违约,然后再来计较收费问题,如果多收的,可以再想办法讨回!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苹果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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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9:36

    这是合同问题,相关的权利义务由双方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先把事情顺利办下来,防止造成违约,然后再来计较收费问题,如果多收的,可以再想办法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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