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差价是否该退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4:59 阅读:6751
我公司属于消毒剂生产企业,在5。12特大地震期间,我公司向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的代购单位:四川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了一部份消毒药品运往地震灾区使用,,此业务由我公司与省医药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已结算了大部份款项,销售价格为6元/瓶,在5.12之前我公司销售价格有比6元高的,也有比6元低的,这主要是由于消毒药品有效期短,在效期将至的时候销售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点,由于考虑到抗震救灾期间原料大幅涨价,购买相对困难,我公司才制定的6元的销售价格,抗震救灾工作结束后,审计部门来我公司进行价格核查,核算出震前3、4月份的销售平均价格低于6元,故四川省医药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退还6元与平均价格之间的差价,请问,该要求是否合理,我公司与省医药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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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大叔

洁净的面包

2026-04-02 20:14:59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只要你们在物价局的核定价格范围幅度内,是可以依地定价的,依法签订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不能借抗震而发不义财。如果属于政府采购的话,如果核定的价格,便应当严格执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坚强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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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4:59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只要你们在物价局的核定价格范围幅度内,是可以依地定价的,依法签订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不能借抗震而发不义财。如果属于政府采购的话,如果核定的价格,便应当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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